第七十三章使臣
叶孤城反问道:“若真是一见倾心,当初为何没有留下?”
听到这句,孟念眨巴眨巴眼睛,“那个,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她总不能说她也知道当初自己太过于心虚吧。她绕过了桌子,整个人窝进了叶孤城的怀中,一手勾着他的脖子,“不过现在,我肯定是看着阿城的。”
叶孤城轻笑一声,想也知道她到底是为了什么。他一手搂着她的腰,目光看向她手中的埙,“念念学它学了多久?”
“嗯,大概六七年吧。阿城觉得我吹得好听吗?”孟念回想了一下。当初学这个就是觉得埙与众不同,非常配得上她。当然,现在她还是觉得它配得上她。毕竟她可是孟念,会的东西当然要与众不同了。
嗯咳,其实就是中二心发作,非要走不寻常路而已。
叶孤城微微颔首,“好听。”
孟念的眉宇间神采飞扬,“真巧,我也这样觉得。”她把脑袋靠在叶孤城的肩窝,“我选择的一向都是最好的。”不管是乐器还是人。
叶孤城眉眼温和,“念念所言极是。”
“那我再吹一段给你听?”
“好。”
孟念坐在叶孤城的怀中,吹着慢悠悠的小调。这是她之前和一个鬼魂交换来的,没有名字,也没有什么名气,但就是听着会有一中悠闲自在的感觉。
叶孤城的嘴角上扬,双手搂着她,免得她摔下去了。
埙声从凉亭而出,越过了院墙,传向了远方。
桃夭坐在林平之的肩膀上,双手捧着一个点心啃着,“林平之,我们出去做什么啊?”她现在对于出门这件事情已经有了阴影了,总觉得出门就很有可能会被抓走。
“孟姐姐让我出去走走逛逛,顺便买点自己喜欢的东西。”林平之拍了拍自己腰间的荷包,“她说我天天在家里待着,会憋出病来的。你放心吧,我们不会有事的,孟姐姐给了我平安符的。”
一听这个,桃夭就松了一口气,“那就好。”她可不想再被抓一次了,不管是被怨女囚禁还是要被萱草吃掉,这都不是什么好经历,她可是受够了。“那我们要去哪里啊?”
“当然是去京城最热闹的地方。”说到这里,林平之的双眸晶亮。“我要给孟姐姐买点礼物。”
桃夭问道:“那叶城主呢?”
“额……”林平之顿了顿,“也顺便买一个吧。”
桃夭耸耸肩膀,好吧,她了解了。
当双脚踏上京城最繁华的街道的时候,林平之的神情不免有些恍惚。他以前最喜欢热闹了,只是后来发生那些事情,没有了心情。“桃夭,我们走。”
“好!”
林平之走进了一家卖珍玩的店,他有些不太放得开,因为店里的客人大多都是女子。但是他并不准备离开,因为女子多就证明这里的东西都是女子喜欢的,孟姐姐肯定也会喜欢的。
店伙计见林平之虽然有些不自在,但是目光清正,也没有冒犯那些女子,再加上他衣着华丽,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公子,赶紧上前接待。“敢问这位公子,是要买珍玩玉器,还是要买珠宝首饰?”
“额……”林平之突然卡住了,他也不知道啊。“我能都看看吗?”
“当然可以。”店伙计的态度热情又不谄媚,“不知道公子是买给谁的呢?”
“是买给我姐姐的。”林平之想想,又加了一句,“还有我姐夫。”
“那正好,我们店里最新进了一批配饰,正好有一对儿的,公子看看?”
“好。”
店伙计高兴地将林平之引到了一个柜台,“公子请看,这些配饰都是一对儿的,适合夫妻戴着。”
林平之认真地看着,而后摇摇头,“太一般了。”这一般的东西,怎么配得上孟姐姐呢?
“那小的去找掌柜,我们掌柜那里有好东西。”店伙计更高兴了,嫌弃这些东西普通,这才说明这位客人是大手笔啊。
林平之点点头,“好。”
不多时,掌柜的拿着两个木盒子走了过来,“公子请看。这是一双鸳鸯玉佩,由同一块羊脂白玉打造而成,非常适合夫妻。”
林平之摇摇头,孟姐姐和叶城主还不是夫妻呢。所以这个鸳鸯玉佩不合适。
“还有这个。”掌柜打开了另一个木盒子,“这是一对玉簪,用难得一见的墨玉雕刻而成的,都是从同一块料子上取的,簪子上的花纹彼此只有细微的不同,用以区分男女。”
林平之一见到这对玉簪就眼前一亮,感觉非常适合孟姐姐。“这……”
“这个好看,掌柜的,这要多少钱?”有一个声音突然冒了出来。
掌柜看到来人,神情便有些尴尬,“这位公子,这对玉簪已经有人先看上了。”
林平之看着身边的人,穿着锦袍,生得倒是一副富贵公子的模样,但是看起来有些天真啊。曾经天真的林平之笑了笑,“掌柜,把它们给我包起来,我这就拿走。”
“好嘞。”掌柜的喜上眉梢,“诚惠,五百两。”
林平之将银票放在柜台上,“这里是五百两。”
掌柜检查了一番,将木盒放进了一个礼盒之中,又给裹得扎实了,而后递给林平之,“公子慢走,下回再来啊。”
林平之点点头,提着盒子就离开了。
“哎,你别走啊。”那个锦袍公子追了上来,“这位公子,我觉得你很面善,我们是不是见过?”
林平之的嘴角抽了抽,“没有见过,你弄错了。”
桃夭的双手捂着嘴巴笑,她知道为什么林平之会是这副扭曲的表情。因为大人说过,有些轻佻的男子在搭讪女子的时候,就爱说“我们是不是见过”这句话。结果今天林平之就听见了,他的态度当然好不到哪里去。
“不是,我们真的见过。”锦袍公子却是没有要放弃的意思。
林平之烦了,脚下干脆运着轻功,快步地离开这里。奇怪的是,那个公子居然也追上来了。林平之惊讶,他看着可是没有什么内力,怎么轻功这般厉害?虽然步伐有些奇特,他根本就没有见过。
于是,林平之猛地停下了脚步。
锦袍公子没有想到林平之突然停了下来,自己的脚步刹不住了,前面就是一根大柱子,他双手抱着柱子,这才停下来了。他转过头,对着林平之傻笑了一下,“公子,见笑了,这轻功,在下用得还不是很好。”
林平之无奈,“你到底谁啊?想干什么?”他知道这人没有恶意,但是看着也太傻了。
锦袍公子放开了柱子,双手理了理身上的衣服,对着林平之拱手行礼,“在下段誉,见过公子。”
“段誉?”林平之的脸上带着讶异,“你……你是大理国的世子?”
“对啊,我是大理国的微不足道的世子。”段誉笑得纯然,又带了些傻气,“是这次大理国前来大夏为皇上祝寿的使臣。我是真的觉得公子面善,这才特意前来搭话,绝不是什么坏人,真的。”
林平之突然笑了,“我们的确是见过面,很小的时候。我家林平之,是福城的福威镖局的少镖头。”曾经是。
“我就说嘛。”段誉高兴地一拍脑袋,“林家弟弟,你当初随着你父母来过我家,我们还一起玩过好些时日的。”
林平之点点头,“是啊。”他当初是有些被宠坏了,所以在知道爹爹要前往大理国送镖的时候,就哭着闹着非要跟着去。最后他如意了,他爹真的带着他去了。
没有想到的是,当初那个镖是送给大理国的镇南王的。爹爹和镇南王一见如故,在那里住了好些时日。而林平之则是和当时的小世子玩得开心,两人同吃同喝同住,分离的时候都哭惨了。
当时还说绝对不会忘记对方的,结果天高路远的,时日又渐渐过去,林平之也就忘记了这么个小哥哥。现在见面了,他倒是突然想起来了。
段誉笑着说道:“林家弟弟,今日见到你,我可真是太高兴了。我们能够遇见,果真是有缘分,既然如此,我请你吃饭吧。”他小的时候可喜欢这个粉团一样可爱的林家弟弟了,当初还哭着闹着要把他给留下。
当然,他没有成功。后来还被娘亲好一顿教训,又日日读书,就慢慢地忘记了这件事情。但是再次相遇以后,他还是想起来了。哈哈哈,他们之间果然是很有缘分的。
“好啊。”林平之点点头,“不过还是我来请你吃饭吧,你来大夏,我也算是尽地主之谊。”
“都行。”
两人找了一家酒楼,坐在靠窗的位置,要了一桌子的酒菜。
“林家弟弟,我当初还给你送过信呢。”
林平之惊讶,“我没有收到过你的信。”否则也不会渐渐忘记他了。
“哈哈。”段誉笑得有些傻气,“我当时笨得很,把信放在瓶子里,又扔进了水里,所以你当然收不到了。”他忘记是谁告诉他这样可以往外送信的,那个时候他深信不疑,后来没有收到信,别提有多难过了。
林平之不由得笑出声来,“我又不是水里的妖怪,怎么收得到。”
“当初爹爹说福城在海边,我想着百川入海,你可以收到的。”
“福城不在海边,离着海边有点远。”
“原来如此。”
两个人多年不见,但是却好像没有断了联络,聊得倒是火热。
桃夭叹了一口气,就是不用管她呗。
“其实,我一直想问一个问题。”段誉的手指着桃夭,“林家弟弟,那是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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