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姆。”坐在蝙蝠电脑前面的提姆早就知道有人进入了蝙蝠洞,但他只是头也不抬的埋在桌子前面,修长的手指在键盘上飞快的敲击着,发出悦耳又有节奏的咔咔声。
“小丑的行踪有任何线索吗…你这是在查什么?”来的人正是迪克,他身上还带着风|尘仆仆的细微沙尘,黑色的紧身战衣上头沾着些血渍,此刻他正顺手抄过桌上的奶油饼干塞进嘴里,并同时摘下了自己的多米诺面具。
“有些好奇的传闻。”提姆动都没动,往常抢成一团的奶油饼干现在在他面前没有丝毫的吸引力,而蝙蝠电脑的巨大屏幕上正飞速闪过各种各样的报导,无论是有公信力的报纸还是无良小报、论坛讨论的帖子还是暗网之中悬赏的画面,没有一个能逃过他的眼睛。
闻言,迪克也好奇的凑到了提姆的身侧,过了大约两分钟之后就知道是什么吸引了自己三弟的注意力,“几十年前引发恐慌的杀人魔重现江湖?应该是什么模仿犯吧。”
“迈克尔·迈尔斯还有鬼面杀手。”
“一个在伊利诺斯州的哈登菲尔德血腥屠杀,另一个则在佛罗里达掀起了恐惧浪潮,两人犯案的中间时隔十五年,无论是指纹比对还是作案模式都绝对不可能是同一个人,却在几十年后的现在忽然一起出现在纽约。”
他的结论还没说出来,迪克就已经知道他想表达什么了。
无论是迈克尔·迈尔斯还是杰德·奥尔森──鬼面杀手目前已知的假名──都已经多年未犯案,如果是本人的话,那么受年纪影响绝对无法那么矫健的行动,又不是每个人都是蝙蝠侠,常年锻炼天天揍人。
而如果是模仿犯的话,却没有发生任何命案,唯一受伤的家伙还是商场的抢匪,根据营救出来的小男孩语无伦次的解释,甚至可以说鬼面杀手救了他一命,虽然讲出来的话简直变态到不得不怀疑他确实是个连环杀手。
看到迪克的表情,提姆就知道他已经联想到正确的方向,但同时他也理解迪克的顾虑。
这两个戴着面具的假杀人犯出现在纽约,别说犯案了,甚至还行侠仗义过,显然并不是他们追查的首要目标,毕竟前两天小丑又越狱了,这也是布鲁斯急着把洛克希带回家的缘故,既然他能够从警察局那边搜查到这个奇迹生还者的dna,那么小丑也能做到。
他们要查的人应该是小丑才对,这也是迪克临时从布鲁德海文请假回到哥谭的原因,除了追查小丑的人之外,为了以防万一,他们肯定要留个人守在韦恩庄园。
小丑通常不会针对布鲁斯的真实身份做文章,这是因为他想要击溃的是蝙蝠侠,而不是布鲁斯·韦恩。
在小丑发现洛克希之前,他们甚至在思考要让洛克希有足够的自保能力,在必要的时候也不可能隐藏家族事业,但……
但洛克希的情况不一样。
光是从那莫名失踪四年的卷宗,以及她被人发现倒在路边、身上就没有几处完好的皮肤的报告,就证明了洛克希将是他们家最脆弱的一部份,她被折磨、被虐待了四年,别说训练了,她怕是见个身高高点的男性都会应激。
他们本来是这么想的,就连达米安在洛克希回家的时候都格外温柔──姑且就称没有上来给两拳是温柔吧,毕竟达米安跟家里每个人初见的时候都进行了斗殴行为──然而洛克希看上去似乎没有过于严重的ptsd,在跟布鲁斯、杰森、达米安这三个明显高于普通男性标准身高很多的壮汉也没有应激。
只是她偶尔会恍惚。
像是听见了从不存在的声音、被拽进了梦魇永远也醒不过来。
像是看见了某个不该看见的人。
他们曾看过洛克希失踪前的卷宗,她并不是一个问题女孩,学校的师长跟同学都很喜欢她,她有两个最要好的朋友,在她失踪之后奥斯本家的孩子砸下了一堆钱就为了找她,而那个彼得·帕克──真实身份是什么他们都清楚──在复仇者跟正义联盟这里都托过人帮忙。
洛克希曾经开朗、阳光又活泼,而那四年绝对在洛克希的身上刻下了永恒的烙印,无论她究竟经历了什么,最不需要的就是一个疯子找上家门。
“只是看看而已。”提姆平静的说道,目光却落在当年罗斯威尔屠杀案的报导上。
与迪克的想法不同,那天他见到的人绝对就是真人,而不是什么模仿犯。
绝对就是鬼面杀手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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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老是听人说,金钱是无法买来快乐的。
以前我很认同,因为即便我是个穷鬼,我身边依然被快乐所笼罩,我有关心自己的朋友,虽然不说过上豪华的生活,但勤工俭学下至少也衣食无忧。
但现在,我觉得肯定是说这话的人,要不是在假惺惺,要不就是没富过。
我简直是太快乐了好吗!
我兴奋地坐在马鞍上,望着牵住缰绳的阿尔弗雷德开口,“这匹马真的要给我吗?是爸爸说的吗?”
“当然。”我甚至能从老管家的眼中看出浓厚的慈爱来,他一边稳稳地牵住缰绳带着马慢慢地走,一边开口说道,“如果您有需要的话,可以为您安排马术课程。”
我倒也说不上喜欢骑马,毕竟是我人生中见过的第二只马──第一只是在坎贝尔神父的教堂里面的小丑棚车边上,被啃得开肠破肚却还奄奄一息的、名叫莫里斯的马──更多的是新奇。
我见过的东西很多,除开前二十一年平凡的生活之外,另外的那四年里,无论是丑东西还是韩流偶像我都见过──虽然不是拿刀、拿电据、拿棒球棍就是拿斧子──阅历也算是很丰富了。
但在坎贝尔神父的教堂旁时,我不会伸手去触摸莫里斯,即便他发出的嘶鸣带着永远不会断觉得痛苦与绝望,浓重的血腥气萦绕在场地上头的每一处,篝火里面噼啪燃烧着的柴火似乎都带着细微的哭声,钩子上头未干的血迹一字一句的控诉着绝望。
“他叫做奥古斯都?”我轻声的问道,伸手小心的摸了下马鬃,生怕扯到一丁点毛发,把这头白得发光的马给扯疼了。
“是的。”阿尔弗雷德的语气之中带着笑意,“他似乎很喜欢您。”
韦恩庄园所在的韦恩岛仅有一条巨大的桥连接着哥谭本岛,即便韦恩岛的面积巨大,但居住在哥谭的这一周就让我感受到了这里的风向来凛冽,即便带着热意吹在身上也好似刮过皮肤的细刃。
像活着的感觉。
“我喜欢他,他会一直在家里的马场对吗?马术课可以安排在每周二下午吗,我那个时候没有课!”被阿尔弗雷德牵着缰绳带我在马场里面绕了好几圈之后,我在老管家的帮助之下翻身下马,在马场管理员将奥古斯都牵走之后,跟阿尔弗雷德一边朝着先前高尔夫球车停靠的地方走去,一边连珠炮似的询问着。
对,在庄园里面走路会死掉,老爸给我买了一台粉红色的高尔夫球车。
粉红色的!虽然那个粉真的很漂亮,一点都不艳俗,但是感觉要开出去耻力就已经很足够了。
好在后来阿尔弗雷德解释了之后,我才知道那是专供在庄园里面赶路用的,如果不想开高尔夫球车的话,也可以打电话通知家里聘请的司机过来,据说那几个高薪聘请的司机都是任职于国际安保公司的,所以嘴上说是司机,实际上是给我聘的保镖。
我见过其中两个,长的真的很有安全感──不是女友会有的那种安全感,实际上人家长的挺帅的,但我的注意力全在那些比我头都大的肱二头肌上,感觉他能一拳打爆杰森的肱二头肌。
没有说杰森的肱二头肌不行的意思,但是那两位保镖真的壮的很夸张!
“只要您需要的时间都可以,我还是稍懂马术的。”阿尔弗雷德对我眨了眨眼,我惊讶的睁大双眼,紧接着就开始感叹我们家族到底是走的什么狗|屎运,能够拥有阿尔弗雷德这种t0级别的管家。
就这时候,我大概懂我以前看的那些电视剧里,为什么有的富家太太在老公外遇的时候都没生气,结果别人挖他的保姆就气得扑上去抓花人家的脸了。
外遇的老公大不了当钱包使,但一个全能的保姆可不是简简单单就能遇上的!
我一边这么感叹着,一边兴致勃勃的控制着高尔夫球车,本来阿尔弗雷德是想要当司机的,但我还没有开过,我想开!
就在把车停好,从地下停车场回到主宅一楼的时候,阿尔弗雷德急匆匆的朝着门口的方向走去,我好奇的跟了上去,看见一台骚包的红色跑车停在家门口,倚在车边的人面上还戴着墨镜,听见动静正在朝大门的方向望过来。
“我给布鲁斯打过电话,他还在公司?”来人将墨镜向下扯了扯,目光落在我身上。
而我同时也望向了他。
“洛克希小姐,这位是──”
“啊啊啊啊啊啊啊钢铁侠!我是你的粉丝可以给我签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