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能为猜想铺路的左证、走街串巷地在他人满怀恶意口哨中打探暗娼们姓名和来历,还得滴水不漏地把这事儿圆回去——以防多疑之人察觉到微妙之处。这么说吧,当你从衣服上发现一根线头的时候,最好就是装作看不见。但凡你心痒痒地去扯一下,这事就没完没了啦,保不齐,整件衣服都能被拆个一干二净。
他们大概奔波了将近两三天,分工合作。提姆去翻韦恩家的电话录,厚厚一本,来往的和不来往的都在;杰森倒腾到了一些流传出来的录像带和视频,他在罗宾时期就已经看够了这些腌臜玩意儿,为了能在忙碌的一天里吃个正常的晚饭,他就物尽其用地把这些东西全部打包进了蝙蝠电脑,让程序先筛一道——人工智能改变生活,真不错。
最后还真给他们找到了一点蛛丝马迹。其实,在大部分情况下,查案查到一无所获也是常态,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哥谭的雨水总在充当着帮凶,将血迹与真相冲刷干净。但在哥谭,帮凶可不仅仅是雨水哪!不过,当提姆刚理出一点头绪的时候,不幸便以某种意料之中又在情理之外地方式降临到了他的头上。
他得了流感。
“太神奇了。”夔娥感叹:“当义警的时候风里来雨里去,啥事没有,按照正常流程查个案子也能喜提流感,这都什么事啊。”
“流年不利吧。”布莱雷利说,他没注意到自己在说什么。他窝在布鲁斯最喜欢的那张椅子上,用报纸盖住脸,这让他显得心事重重,也不知是不是在烦心手头的差事——姑且可以这么说。这些繁琐、讨不到太多好处又不得不去完成的事情像个炸弹一样挂在心头,让人情不自禁地去跟着去默念那象征结束的倒计时,不论结局好坏,总得有个头吧!
也许是因为不舒服,夔娥有记得留了一部分坚果给布莱雷利,阿福做事从来不出差错,这些都是提前剥好了的,还挺方便。因为布莱雷利还挺懒得处理麻烦食物的——他连苹果都懒得削,每次都是阿尔塔蒙在干这事。
他这是怎么啦?夔娥看向阿尔塔蒙。正在给夔娥代打游戏的黑发女性转过头,他们之间的默契足以让夔娥完完整整地接收到了对方的意思:他也不太清楚。
要用正常的逻辑去理解的话,这事是挺能引起人不适的——你是位侦探,你需要勘破一起关于充斥着暴力、虐待、性,还有被迫或自主堕落的案件,全程十八岁以下谢绝观看,任谁感官都不会太好。
在失去一大劳动力后,这个家真正在当警察的迪克表达了同情,但他自己还得上夜班,只能小范围地帮帮忙。
和在大火边上洒洒水没区别的那种。
提姆自己心态还算平稳,他杯子里的褐色液体从咖啡变成了感冒药。在这样一个秋末,他穿着一件加绒的夹克,手捧印有蝙蝠印花的水杯,坐到了落地窗前。深秋用其特有的孤寂包围了这座庄园,有时候还能看到阿福在院子里处理落叶。万圣节已经过去很久了,可亡灵聚集时带来的氛围好像并没有随之消失,枯树阴冷地回应人们的
注视,乌鸦粗粝的嗓音时不时作为一个警示,让人于心烦意乱中得出一个荒谬的结论:渡鸦作为一种游荡在屋外的先兆,从不透露自己的使命,但就是要搅得人心神不宁才好,这可看作它效忠自身时所展现出的生存之道。
阿福会通常会选择在万圣节后启用房子里的壁炉,这算是韦恩家的一项独特传统——在一些小房间里,壁炉还是有保暖效果的,而在楼下的正厅,那就纯粹图个视觉效果了。
正厅装有中央空调,这可比烧壁炉温暖太多了。
正当提姆舒舒服服地坐在沙发上,准备闭上眼睛,倾听一下木质燃烧时所产生的噼啪声时,一阵情绪高昂的歌唱从一旁传来——
……到底是谁在这时候放摇滚莫扎特啊!
“……看我干嘛?”杰森觉得莫名其妙。他举着手机,完全没有坏气氛的自觉。并且不在意地耸耸肩,继续卖他那很少卖得出去的安利——他总不可能给手下卖音乐剧的安利吧!
到底谁说的大红心思敏感细腻的?提姆有些无语,他放下杯子,喝药的事情等会再说——
“吃吗?”夔娥问。
这基本是她的一句专属问候语。比起英国人张口闭口讨论天气好坏,中国人似乎更习惯以谈论食物作为开场白。她正坐在炉火旁,举着一块烤好的棉花糖。
棉花糖。
提姆揉了揉眼睛,好,这下看清了,她边上不知道什么时候摆了一小盘食物,水果年糕茶水一应俱全。
“分我点。”布莱雷利哼哼唧唧地说:“……别夹饼干,我只要棉花糖。”
之前讲过,韦恩家的壁炉比较——传统。真正的柴,真正的火,而现在,它正在被人当做真正的烤箱,虽然它并不是。
“呃,你们生这个火。”夔娥有察觉到一丢丢不对:“既然不是为了取暖,那是用来干嘛?”
反正不是用来烧烤的。布莱雷利想,但是,这又没什么关系,她想烤就烤咯。
话又说回来。他牵回注意力,虽然在休息时间放工作进屋,多少有点不礼貌。在不打扰别人的情况下,布莱雷利决定在心里头想想得了:到目前为止,艾玛的案子已经有了眉目,前方已然被清了障,起码有点路的样子了;而侦查能-->>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力仅次于蝙蝠侠的红罗宾更是仅凭杰森尽施手段搞来的几盘录像、十来个视频就能将恩客们的来历推断个七七八八,这些都是建立在他bug一样思维能力,还有其中有一部分人同韦恩家有所来往的基础上。
早知道就不听布鲁斯的降低庇护阈值,让那群败类给虫子们当加餐也是个不错的结局,他想,然后把报纸从脸上扒拉下来,换了没被他呼出的热气和鼻息所弄湿的那一面,继续盖到脸上。
当天的新闻没办法被写入他的双眼,索性就在外当起了裹尸布——啊,也许只有蝙蝠侠这类的人物才能让全世界的文字晨鸟为他心甘情愿地——唱丧歌,吊唁,分食他的名号,在他尸骨未寒之际像掘墓人一样挖掘他的过往。布莱雷利打了个哈欠,他在白天好像怎么都睡不
够一样,亿万个细胞在身体里大拉横幅抗议——睡眠!睡眠。他闭了闭眼睛,困顿地想,这得和布鲁斯抗议去。
有人一把掀开了报纸,就像一脚踹飞一个人的棺材那样,他睡眼惺忪地挣扎起来一看,达米安正站在他面前,有点居高临下的意味,而且还有点恨铁不成钢。
好啦,一个老爹跑了,又来一个小的。布莱雷利终于肯正常坐起来了,他还听见夔娥在问有没有红薯,她觉得可以烤一下。
……美利坚这种鬼地方到底哪来的红薯给你烤啊!
最后,难兄难弟——此处特指提姆和布莱雷利,在吃完那些烤出来的零食后,统统被达米安赶上楼休息,理由是碍眼。
提姆觉得自从达米安进入青春期后,在身高不断往他爹靠近的同时,性格也越来越贴近布鲁斯了——包括让人琢磨不透的部分。
迪克一直奉行蝙蝠侠谁当都可以,他有自己的事要做,这一理念在近些年像瘟疫一样在家中传播。除非顶梁柱真的塌了外加这个家死得只剩下一个人来挑担子,不然大家都还是乐于保持现状。
提姆一直在语言上对达米安继任披风的想法保持一定频率的打击,你不是你妈用来实现野心和梦想的工具,你也不一定为了憧憬和……爱而继承披风。再说这也不需要他费力去证明自己配得上布鲁斯的爱,又不是什么寻宝游戏。偶尔提姆会嘲笑罗宾会被年轻导致的经验不足所蒙蔽,偶尔,他隐约觉得,达米安什么都懂。
真是这样,那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他要是当蝙蝠侠,”提姆说,他那杯没喝完的药也被一并带了上来:“我希望他有点自己的风格。”
“什么风格?你想说更暴力的那种吗?比如蝙蝠侠会打断混混两根骨头,他会把混混打个半死的,然后给哥谭医院创收。”
那更可怕了。
互换之后,布莱雷利并没有住到布鲁斯的房间里去。当你家是个庄园——还是个比白房子的安全级别还高的庄园的好处就在这里,当你哪都不去的时候,没人能知道你一天到晚都在干什么。
正联准备了一部分小道消息,专门投放给一些有发现布鲁斯美参与夜巡的老熟人们,即蝙蝠侠在上次宇宙之旅中沾染了一点辐射,安全起见暂时不做类似夜巡的“剧烈”运动,没什么大碍,很快就好。但是他本人就在哥谭,真的有人搞事做表王还是能出来溜达一圈顺便一个锤三哈哈哈。
这有点效果,但不论什么天衣无缝的说辞,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露馅,只能祈祷他们早日换回来。
提姆没回自己那儿去,而是跟着布莱雷利挤了了他的卧室,他有话要讲。
至于为什么不去他的卧室,如果有谁有幸去提姆的卧室走一圈后还能神色自若,那此人可不得了——也就阿福愿意进去给他收拾他的狗窝,家里的狗都住得比他干净。
布莱雷利的房间和杰森常住的那间相邻。那原本是一间空客房。推门进去后,给人第一感觉居然是——琳琅满目。落地窗边是郁郁葱葱的绿植,木柜边打了几盏暖色调的光,大大小小的钟表和画框占据了房间的一角,房间里没有书柜或者书墙,所有书都堆在一旁,像一座小山,只有走近才能发现,这是一个类似多层蛋糕式的旋转书架,书籍统统侧压在了框架中,随时可以抽取。整个房间色彩明艳,颇有一种田园复古的明亮格调。
房间的设计大体是布莱雷利自己定的,但其中少不了阿福的帮助。管家在美学方面一直有一套独到的造诣,这才有了如此一间视觉上挨挨挤挤,却杂而不乱的卧室。
而这恰恰也割裂了布莱雷利本身给人的印象,他本人一直是极其简约的……布鲁斯和达米安给人的感觉也如此,提姆还以为,他们得在这种方面一脉相承到底呢——
大抵,这还是他的朋友们给他带来的影响。尤其是那位夜兔小姐,她才是他们中间最活跃的、甚至在一些场合担当中心轴的那个人。
他坐到躺椅上,开门见山地——哑着嗓子问,他感觉自己现在的声音真的有点鸭子化了:“这个案子本身的侦破难度不高,寻找证据说到底也就是——时间的问题。是奥斯蒙德下手,是安吉莉亚下手,又或者两方互有借刀杀人的嫌疑,这件事很难再有欧亨利式反转结尾了。”
“嗯哼?”
“那,你有什么看法?或者说,你想好怎么——解决这件事了吗?”
提姆问完后,不出所料地把气氛推向了凝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