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姆·德雷克在经历他普通而又充实的一天。
这包括了出差间隙到商场进行人类必要的咖|啡|因摄入,然后在人才济济的纽约遭遇必经的被抢劫经历。
啊,多么符合他人生的普通而又充实的日子。
由于提姆是自己出来咖啡厅补充必备咖|啡|因的,因此现在的他一边面无表情的握着被命名为──被他自己命名──生命之水的冰美式,一边发挥着自己的超能力,隐蔽的朝着没人的角落缩去。
虽然现在正值午后,咖啡厅里面正是人多的时候,但提姆从导师那里继承的隐蔽技巧以及转头没的功夫却依旧精熟,因此他很确信自己可以在没有人注意到的地方转变成自己的秘密身份红罗宾,然后靠着整整两天没有入睡的怨气来把那帮抢匪的锁骨通通敲断。
他平静的一口将冰美式干了,空的杯子被随手放在了慌乱的找不着北的咖啡店员面前,然后才闪身来到墙角,先前注入的能量舒缓着他的精神,在这一瞬间他知道自己就是最强的,就连超人来都得叭叭挨他两拳!
附近的人群已经在几声威吓般的枪响下恐惧的蹲下|身,双手抱着头向抢匪示意自己并没有任何威胁性,而在抢匪注意到自己之前,提姆早就已经踩着建筑物的阴影,离开了咖啡厅内部,悄无声息的落在了商场的顶层,钩爪枪无声的收拢,他居高临下的望着下方的一切。
问题不大,劫匪有五个,看上去合作无间训练有素,实际上在红罗宾本人的眼中错漏百出,可以看出虽然持枪在大厅中央来回巡视的蒙面绑匪是其中身手最好的,大概率是个雇佣兵或是海军陆战队退役成员,但运筹帷幄的人实际上正站在商场三楼的角落里,鬼鬼祟祟的朝着下方望去,手中还握着个对讲机。
看上去有组织,却又没什么逻辑,就算不是提姆恰好出现在这里,过没多久,一直常驻纽约的复仇者们也可以轻松的处理掉这件事情。
事实上,他已经通过监视器看到往商场的方向匆匆赶来的蜘蛛侠了。
彼得·帕克已经提前进入了研究所,同时也准备在好兄弟哈利·奥斯本的资金支持下创办帕克工作室,依照对方的研发能力,就算站在单纯的投资者角度,帕克工作室也是一个十分具有前景的项目。
这就意味着既是研究生又是工作室老板的彼得·帕克那是真的忙的飞起。
更不用说还要兼顾着──甚至可以说花了最多时间在上头,严格来说算是正职──秘密身份的那部份工作了。
然而距离抢案发生的时间才过去五分钟,照理来说忙的要死的蜘蛛侠是不可能这么快就出现在皇后区的,就算他像个泰山一样从曼哈顿荡过来也不可能──不要问提姆为什么会觉得蜘蛛侠应该在曼哈顿而不是皇后区,身为红罗宾他当然知道彼得·帕克每周的课表了──所以他翘课?
尽管每天都被义警职责还有工作室的研究压的喘不过气,但提姆可以确信,蜘蛛侠是很少翘课的,除非有重要的毁灭性危机出现,否则提姆甚至不得不承认,在学习上头,彼得真的比他自己有冲劲,他光是在上班之余拨出时间去学校考个试就需要祈祷阿卡姆里面的罪犯们不要心血来潮的越狱。
虽然蝙蝠侠本人会要求他考完试再说,但是罗宾守则第一条──听蝙蝠侠的话,别全听。
这似乎是从迪克那个年代传下来的至理名言。
既然纽约本土的超级英雄已经准备要处理这场抢案了,照理说提姆是不会伸手干涉的,毕竟他们家族对于哥谭的事务也一向很排外,蝙蝠侠虽然没有亲口说出“滚出我的哥谭!”这种话,但光是看着面罩上那微微眯起的白色眼睛,正常人都会识趣的放手。
提姆站在商场的顶层居高临下的叹了口气,好在彼得本人确实是一个超级老好人,青涩又友善的少年面对同为义警的红罗宾向来欢迎,就算他插手也不会摆脸色,但他千辛万苦的从咖啡厅里挤出来换上战衣,现在又要换回去并且装作柔弱的再回归到恐慌的人群之中,还不能引起他人的注意。
他明明只是出来喝咖啡的,究竟为什么会这样?
提姆漫不经心的想着,目光斜斜的扫过下方正在巡视的持枪抢匪,就在一瞬间,他的目光凝聚到了一起,下一秒,他飞速的从楼顶一跃而下,隐蔽的在黑影之中前行,朝着先前望向的方位而去。
“啊啊啊啊啊啊啊──”惨叫声划破天际,提姆手中钩索枪飞射而出,拽着他向前方直冲而去,然而等他落地的时候,红色的翅膀在空气中划过发出了嗖嗖的破空声,地面上却只躺着一个奄奄一息、正在痛哭嘶鸣的持枪抢匪,以及呆呆傻傻站在原地、脸上泪痕都还没干掉的小男孩。
先前的黑影消失无踪。
提姆一脚踹开了抢匪的枪,这家伙的惨叫声太响了,很快就会有人查过来的,在那之前得先把大厅中央的战斗人员以及商场高层监视着一切的组织人员解决了才行。
至于躺着哀嚎的这家伙,精通人体构造的提姆一眼就能看出他被精准的捅入了肾脏,但避开了会大出血的地方,显然对方要让他难受,却又不至于杀了他。
能做到这一点的,要不是有相关的医学背景,就是──。
就是对捅人这件事已经十分、特别的在行。
那个一闪而过的黑影,是他之前想的那个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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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家里的电视机里爬了出来。
你没听错,我从家里的电视机里爬了出来。
我翻了个身仰躺在地上,哈利买的这栋房子距离我们曾经要一起上学的帝国州立大学自然很近,毕竟他是个不缺钱的超级豪门大少爷,跟我这种学校宿舍还要靠抽签抢的贫苦女大学生自然不一样。
帝国州立大学位于曼哈顿的上城区,这里的房子都不是穷人能住的起的,而哈利考上大学之后,他的爸爸──奥斯本集团的掌权人──当即就给自己优秀的儿子买了一栋在学校不远处的房子,这样无论他是想要上学、玩乐还是开派对都能满足。
在我的记忆里,诺曼叔叔向来不是一个对孩子十分温和的家长,他会要求哈利做这个、做那个,直到满足他苛刻又无理的要求,成为最优秀的那个人,这时候诺曼叔叔才会给与哈利些许关怀。
就像我仰躺在地上,天花板上明亮的灯光一样,在这一瞬间显得刺眼又温暖。
对不起,犯了伤春悲秋的老毛病,实际上我还在回忆刚刚把刀捅进那个想拿小孩开枪的傻|逼肾脏里的事情。
我被影响了。
我绝对被影响了。
在刀子捅入肾脏之前,我实际上想要瞄准的地方毫无疑问是心脏,就在我接近那个家伙的一瞬间,看到那个高大的、持枪的蠢蛋的瞬间,他身上的肌肉骨骼就像是3d扫描过一样投射在我的双眼之中,我可以清楚地看见他每一根血管分布的位置、颈部大动脉搏动的瞬间。
我可以简简单单的一刀就取走他的性命。
【为什么不行呢,亲爱的?】充斥着诡异甜腻又柔软的声音在耳侧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环绕着,我记得这是谁的声音。
【你当然记得。】声音忽然低沉了下来,先前的温柔甜腻一扫而空,带着慑人的恐惧对我说着,【这是你欠我的。】
【这是你欠我们的,洛克希。】
“你知道吗,你们早就该死了,丹尼。”我伸出手,刺眼的灯光在伸手的瞬间被我遮挡住,“你们带来的恐惧、绝望跟痛苦,早就已经死了。”
【真希望你能坚持这个想法直到最后一刻。】阴冷的嗓音带着我读不懂的情绪,但我根本也没想读懂他,毕竟鬼面这家伙就是个疯子,他覆着魔鬼的面具,一字一句都在诱哄着人心,稍有不慎就是在跟恶魔做交易。
但我才是最后的赢家。
我们才是最后的赢家!
当终年笼罩着所有人的黑雾终于散去,当那片永恒燃烧着篝火的野营地消失在视线中,当我的战友们──里昂、梅格、艾达、劳丽、凤敏......──当他们消失在我的眼中时,那一切的噩梦就已经远去。
而我所付出的代价不过尔尔。
我从地上猛地直起了腰,就在这一瞬间,我听见了“噼啪”的声音。
瞬间的恐惧攀上我的心脏,直到下一秒我才发现我真的是疯魔了。
那不是麦克米伦庄园的篝火之中燃烧木头的声音。
恩,那是我坐得太急了,我的腰闪到的声音。
我尴尬的原地左右转了两次头,还好哈利本人郑重的发过誓他绝对没有在家里装什么监控,不然我的蠢样怕是...等等,我刚刚从电视里爬出来,还好没监控!
确信没有哪怕一只蚂蚁看见我──我甚至用了感知能力,谢谢我的巨大战友群们,每个人都有独特技能──这丢人的样子之后,我维持着坐姿,伸手从包里抽出了刚买的手机,给彼得拨了电话。
哈利今天去伦敦开会了,跟我关系最好的人就只剩下彼得,我不找他找谁!
电话响了好几次才接通,对面的声音听上去有点喘,“洛!嘿,怎么了?你还在外头吗,你之前发的动态说在皇后区,我恰好也在这......”
“啊?我回家了啊。”那动态不是两个小时前的事情吗,那会我都吃完饭了,“你现在能来我家一趟吗。”
“出事了?”彼得的声音在那一瞬间听上去似乎有些慌乱,但我还是可以理解,要是他跟哈利其中哪个人莫名其妙失踪四年,我也会有这种过度保护的心理。
所以我十分自然,就像是在说今天天气真好一般,对着彼得缓慢的开口,“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我刚刚从地上坐起来的时候太急了。”
“...闪到腰了?”
“闪到腰了。”
你看,好兄弟都不用你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