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尸体腐烂情况,约莫死了一月有余。”


杨清宁一边检查,一边问道:“尸体身上可有其他伤痕?”


“有,尸体的背部有伤。”老王戴上一副特制的皮手套,掀起秦流的尸体,给他看背部的伤势。


蛆虫顺着尸体,爬上了他的手套,一点一点地蠕动着。


杨清宁强迫自己移开视线,忍着恶心仔细看向秦流的背部,回忆当晚发生的事,这背部的伤应该是他咽喉中刀后,身体后仰摔倒所致,石头的硌伤和……


杨清宁的目光停留在其中一处伤口上,问道:“这应该是刺伤吧。”


“是。”老王点点头,将伤处的蛆虫扒拉开,露出伤口的全貌,道:“你可能看出是被什么所刺?”


杨清宁蹲下身,仔细看着伤口,发现肉里有些许黑色的小点,道:“可有镊子?”


老王愣了愣,从一旁的工具箱里拿出了镊子,随后递给他。


杨清宁用镊子将伤口处的蛆虫夹走,随后将伤口里嵌着的黑色东西夹了出来,仔细一看竟然是木刺。因为沾了血的缘故,时间一久变成了黑色。


兴奋之下,他不假思索地说道:“他摔倒的地方有被砍了的梅树,这伤口正是尸体砸在上面所致。”


老王满意地点点头,意味深长地说道:“嗯,不错!大人这瞎猜的功夫,倒是炉火纯青,不得不让人佩服,怪不得年纪轻轻,就能做到掌刑千户的位子。”


老王这话与先前说的相差不大,语气却天差地别,其含义更是,杨清宁素来敏锐,怎能听不懂,有些后悔方才说多了。


“误打误撞,误打误撞。”杨清宁‘嘿嘿’笑了两声,偷偷瞥了一眼小瓶子,见他依旧如面瘫一样面无表情,随即转开视线,转移话题道:“老王可能看出这凶器是哪一种?”


老王利落地答道:“双刃匕首,长约七八寸,最宽处约一寸。”


一寸是3.33厘米,七八寸就是21到27厘米左右,杨清宁一边在心里算着,一边问道:“这种匕首常见吗?”


初来乍到,别说兵刃,杨清宁连这个世界的物价都不了解。


老王反问道:“大人想从凶器上找到凶手?”


“在宫里杀人,又是在人来人往的御花园,就算凶手再大胆,也应该是在夜深人静时。看这伤口,应是一刀毙命,足以证明凶手是武功高强之人,这种人往往有自己的专属兵刃。”


老王点点头,道:“大人说的有道理。只是这凶器很普通,几乎是到处都是,想从凶器上找凶手,怕是行不通。”


“这样啊。”杨清宁有些失望,起身说道:“成,那咱家从别处着手。当然,若你在尸体上有何发现,及时找人通知咱家。”


老王见他要走,上前拦了拦,道:“大人,您是否忘了点事?”


“忘了……点事?”在老王的提示下,杨清宁终于反映了过来,道:“咱家还真给忘了。放心,咱家这就让人出去给你打酒。”


老王这才让开了路,道:“大人可要记得,我只喝上好的女儿红。”


“记得记得。”


杨清宁拎着酒壶出了停尸房,来到院子里仔细地抖动着身上的衣衫,停尸房内到处都是蛆虫,难免会爬到身上来,他要检查清楚才是。虽然他不怕,心里却膈应。


果然经过抖动,有不少蛆虫掉了下来,落在草地上。杨清宁的胃又开始翻腾起来,果断地远离了几步,再一次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遍,确保没有一只蛆虫被遗漏。


小瓶子见状也随之变了脸色,和杨清宁一样仔细检查身上,在尸体上的蛆虫他固然不怕,但爬在自己身上的,小瓶子不敢再深想,仔仔细细地检查着身上的衣服。


待两人确定身上干净以后,这才出了东厂衙门,杨清宁站在门口,看向街道的两头,问道:“小瓶子可曾出过宫?”


小瓶子点点头,道:“出过。”


杨清宁径直问道:“你可知这附近哪里有卖酒的?”


“大人随奴才来。”


杨清宁跟在小瓶子身后走了出去,一边走一边四下看着,真真正正地感受了一把在古代逛街的新鲜感。


“包子,香喷喷的包子,皮薄肉大的包子。”


“冰糖葫芦,又酸又甜的冰糖葫芦诶!”


“磨剪子戗菜刀,磨剪子来,戗菜刀……”


……


吆喝声不绝于耳,带着各自的韵律,是如此的生动,这大概就是书中说的市井的声音,以及普通人的烟火气。


跟在小瓶子身后,杨清宁远远便看到一个写着‘酒’字的幌子,被风吹得飘来荡去,那里应该就是他们的目的地。果然,小瓶子在酒铺前停下了脚步,转头看向杨清宁,却并未说话。


酒铺的伙计见有客上门,连忙过来招呼,道:“两位爷想喝什么酒?”


许是两人身上沾染了尸臭味,伙计刚靠近就皱起了鼻子,不自觉地往后退了一步,仔细打量着两人。


杨清宁微微一怔,随即反应了过来,出声问道:“你们这儿可有上好的女儿红?”


杨清宁身上穿着内侍的服侍,虽然伙计没见过,却能从衣服的质地和做工,判断两人身份,再加上杨清宁张口就问‘上好的女儿红’,很轻易便能判断他们不是缺钱的主儿。


伙计脸上的笑意浓了几分,道:“有,咱们酒铺什么酒都有。”


杨清宁将酒壶递了过去,道:“我们身上沾染了一些味道,不方便进去,你帮我把酒打满,要上好的女儿红。”


还从未见过如此善解人意的客人,伙计伸手接过了酒壶,道:“好嘞,您稍候,小的这就去。”


小瓶子看着面前的杨清宁,今日是他们第一次见面,初见时他对福禄和秦淮卑躬屈膝,他以为他和其他内侍一样,胆小怕事,是个趋炎附势、上不得台面的小人物。再看他和其他人相处,无论是对老王的冷嘲热讽,还是对店伙计的嫌弃,他都温和以待,丝毫没有小人得志的傲慢和嚣张。让他不禁质疑自己的判断。


杨清宁四下看着,眼睛里闪着好奇的光,好似看到什么都觉得新奇。


小瓶子见状出声问道:“大人多久没出宫了?”


突如其来的问话,吓了杨清宁一跳,他转头看了过去,道:“你方才在同我说话?”


小瓶子点点头,依旧是能不说便不说的状态。


“自从进宫以后,便没再出过宫,都忘了宫外是什么景象了。”杨清宁想着应该是自己方才的表现,引来了小瓶子的怀疑,连忙收敛表情,暗自告诫自己要做到喜怒不形于色。


小瓶子点点头,在皇宫久了,确实会忘却许多事,他也有过同样的经历。


“客官,您的酒好了。”伙计将打好的酒递了过来。


小瓶子主动伸手接过了酒壶,杨清宁一怔,随即问道:“这酒多少银子?”


伙计答道:“二两银子。”


杨清宁解下钱袋子,拿出二两银子递了过去。


伙计见了银子,顿时眉开眼笑,“银子正好,二位下次再来。”


杨清宁径直走向一旁卖冰糖葫芦的老汉,道:“老丈,这冰糖葫芦怎么卖?”


老汉答道:“五文钱一串。”


“那给我四串。”


老汉拔了四串糖葫芦,熟练的用油纸包上,递给杨清宁,“这位爷,您的冰糖葫芦。”


杨清宁掏出一小块银子递了过去,道:“不用找了。”


老汉感激地说道:“多谢客官!愿客官长命百岁,大富大贵。”


杨清宁将拿出一串冰糖葫芦,递给小瓶子,道:“吃点。”


小瓶子一怔,随即问道:“给奴才的?”


“是啊,你一串,我一串,给殿下两串。”杨清宁顿了顿,接着说道:“那尸臭味实在太霸道,我这肠胃现在还在难受,吃点酸甜口的,能舒服点。”


小瓶子犹豫片刻,接过了冰糖葫芦,他已经不记得上次吃是什么时候,也从没想过再买,总觉得这种酸酸甜甜的东西吃多了,会让人变得柔软。


杨清宁咬了一口,‘咔嚓’一声,包裹在外面的糖碎了,甜味率先被味蕾捕捉,随即便是山楂的酸,确实如叫卖的那般酸酸甜甜,很是爽口。


杨清宁吃完一串冰糖葫芦,顿时感觉胃里舒服许多,原路返回,让小瓶子将酒送去给老王,自己则等在衙门口,那腐臭味着实让人受不了,他怕自己刚吃的冰糖葫芦又被吐出来,那就太浪费了。


等小瓶子出来,他们便径直回了宫,他只有一个月的时间,若在期限内不能给秦淮一个满意的答复,怕是福禄也不会再保他,正如他们说的,‘在这宫里,没用的人活不长久’。


杨清宁回到东宫的第一件事,就是吩咐人准备洗澡水,这一身的味道实在难闻,无论如何也得好好洗洗才成。直到他钻进浴桶,才知道自己的决定有多英明。本来以为已经清理干净,谁知他刚进水,就有几只白白胖胖的蛆虫漂了起来。仔仔细细地清洗完毕,他又换了身衣服,这才拿着冰糖葫芦去见凌南玉,而小瓶子则被安置在偏殿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