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混混们将眼睛揉了又揉,终于看清了:
车是一个他们只听说过没见过的牌子,很贵。
车上跳下来的人,后面的那几个一水的黑t恤迷彩裤战术靴,个个都虎背熊腰,活脱脱就是电影里走出来的“打手”。
最前面的两个,一个西装革履两鬓微白的中年人,一个穿着黑衬衫的青年男人——
男人身量极高,体态修长,衬衫袖子挽至肘部,露出来的小臂肌肉匀称,线条紧实有力。
对方虽然穿着斯斯文文的衬衫,但那周身散发出的气势,那天生的居高临下的态度,无一不在彰示着:这人,不是小混混们惹得起的。
混混头子心里有些发虚,暗道这是哪里来的大哥?咱们这里什么时候来了这么尊佛?
他手下小弟瞅了又瞅,小声对自己老大道:“听我爸说,有个海城的,巨有钱的,能通天的大佬,要来我们这里买块地……莫非就是他们……”
混混头子吞了口唾沫。
他不知道这人是不是那个传说中的大佬,但他能感受到,来者不善。
他招呼着小弟们,准备就这么先撤了。
然而那群黑t恤不声不响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他们并不动手,甚至两只手都交抱在胸前,只是一言不发地俯视着混混们,像是一只只准备捕猎的熊。
混混们开始不停冒冷汗。
恰在这时,几道手电筒的光照过来。
是镇里派出所的几个民警。
跑在最前面的竟然是所长。
所长擦着额头上的汗,说他们接到报警,这里有严重的治安事件,要把这帮“小兔崽子”还有迟遇吃迟笑都带回所里去问话。
有生以来第一次,混混们听到“自己要进局子”了,心里会踏实许多。
*
说是“问话”,但迟遇这边只被问了几个不痛不痒的问题。
问话之前,还有人过来看了他的伤,给他被划伤了的左胳膊做了消毒和包扎。
很快,民警就告诉兄妹俩,他们可以回家了。
迟遇犹豫一下,问道:“那几个人呢?”
他不想明天一出门就又被堵路。
民警说,这次打架本身没什么严重后果,但这几个人之前参与团伙盗窃,偷了工厂里的钢管去卖钱,数量还不少,估计一时半会儿出不去了。
迟遇这才松了一口气,牵着迟笑走出了派出所。
刚走出大门,迟遇便瞥见台阶一侧站着一个穿着黑衬衫的高挑身影。
对方背对着他,应该是在抽烟,周围烟雾缭绕的。
迟遇安安静静地走下台阶,打算就这么擦身而过。
不料,他刚走出去几步,那人竟开口叫住了他:“迟遇?”
声音很沉,还有点哑,像是被烟熏得太多了。
迟遇略一迟疑,还是停下脚步,慢慢转过身,抬头望向了男人。
男人两指夹着烟,烟圈挡住了他的脸。
男人轻咳一下,道:“我看见你登记的名字了。”
迟遇:“……”
我并没有好奇你怎么知道我名字的。
迟遇犹豫几秒,不太确信地开口问道:“请问……是您报的警吗?”
在迟遇的印象里,这种规模的“街头打斗”,派出所是从来不会出警的,更不会连所长都亲自出面。
男人弹了下手里的烟,缓缓道:“巧合罢了。”
“镇上有这种盗窃团伙,将来是个隐患。”
迟遇明白了。
他们报警肯定是因为混混们偷拿工地材料的事。只不过派出所来抓人的时候,恰好赶上了今天这场打架。
迟遇点点头,再次转身要走。
不料,男人急急往下踏出一步,又像是急刹车一般停住脚,道:“你的胳膊……胳膊伤得严重吗?要去医院吗?”
迟遇下意识举起左手看了看,摇头道:“不严重,一点皮外伤。”
这点小伤,两天就能好。
男人沉默片刻,终于慢慢说出几个字:“那就好。”
迟遇:“……”
迟遇没再说话,牵着迟笑快步离开了。
走出去没多远,已经从惊吓里恢复过来的迟笑,轻轻摇了摇哥哥的手:
“哥,刚才那个黑衣服的,他是在关心你吗?”
“他是个好人吧。”
迟遇皱起眉头:“不会的。”
“笑笑,这个世界上没那么多好人,更不可能有无缘无故对你好的人。”
“记住了。”
迟笑低低地应了一声:“哦。”
迟遇在心底叹了口气。
曾几何时,他也以为世上有好人。
比如那个曾经帮忙给家里换煤气罐的张叔叔。
张叔叔对妈妈很好,对他们兄妹也不差。
但那天放学回家的时候,他听见张叔叔在劝他妈妈:“你那两个拖油瓶,大的送去羊城打工,小的直接送人,咱俩以后再生一个……”
“啪!”
妈妈给了张叔叔一耳光,将人赶出了家门。
又比如,那个在镇子里说话很有分量的雷主任。
自己一度以为,这真的是个善良的大好人。
他看到自己的时候总是笑眯眯的,会主动问“小迟考得怎么样啊”,会让他家儿子把镇子里罕见的游戏机借给自己。
不止如此,他还会提着水果糖果,甚至还有最时髦的玩具来家里。
但妈妈从来不收他的东西,也不让他进门。
那天半夜,雷主任非要闯进门,妈妈便冲去厨房里拿出把菜刀,咣咣砍桌子。
雷主任“呸”了一声,说“什么疯婆娘,给脸不要脸”,再也没来过。
那之后没多久,妈妈就被厂里开除了。
这些,就是“所谓的好人”。
还不如那些混混,脸上直接写着“坏人”。
*
路灯昏黄。
谢卿晟一动不动地立在台阶上,在黯淡的光线下注视着迟遇渐渐走远,注视那纤瘦的身影跨过街道,转过街角。
直到再也看不见。
谢卿晟的右手在胸口处按了按。
心跳得极快,快得像是随时要蹦出来。
从今天第一眼看见迟遇起,这颗心就没有平静过。
自己终于,终于,又见到了他。
曾经以为天人永隔,再也不能相见的爱人。
半响之后,谢卿晟走回车里,坐在了后座。
他闭上眼睛,长长呼出一口气。
上一世,第一次见到迟遇的时候,他29岁,迟遇24岁。
24岁的迟遇,表面温尔文雅,实则拒人于千里之外。
用了许多时间,花了许多心力,再有一干亲友的推波助澜不停助攻,谢卿晟才勉强打动了迟遇的心。
两人恋爱了,结婚了。
对于谢卿晟来说,那是他人生里最满足、最幸福的时光。
他最喜欢赖在迟遇身边,紧紧抱住这纤细的人,撒娇一般在他耳边蹭着,说想要永远和老婆在一起。
但迟遇似乎没有这么强烈的情感。
他永远是淡淡的,连“我爱你”都不曾回应过。
两人就这么一起生活了三年。
结婚三周年的纪念日,迟遇说要去取一件礼物,是送给谢卿晟的。
结果……
回来的路上,遭遇了车祸。
他手里那个装着礼物的袋子,在外力冲击下飞出了好远。
袋子里,是两枚钻石袖扣和一张卡片。
卡片上写着一段话:
【前天,我们一同醒来,一同去公园散了步。天气很好,你做的三明治也很好。
我们坐在秋千上,你问我要不要一起养只猫。我说我要再想想。
我想好了,我们一起养只猫吧。
我喜欢这样的生活,喜欢这样的你。
我们会一直在一起。】
谢卿晟读到这段话的时候,迟遇已经下葬了。
第一次回应承诺的爱人,永远闭上了眼睛。
谢卿晟不记得那些日子自己是怎么过来的。
他不是没有想过追着迟遇一走了之。
然而他还有自己的责任。
他吃饭,工作,活着。
他看上去坚无可摧。
但他只不过是一具会走路的铠甲,内里已经空无一物。
直到某一天,心脏一阵剧痛之后,他一身冷汗地睁开眼,发现自己回到了十年前。
十年前,他24岁,迟遇19岁。
这一次,他要立刻找到迟遇,他要兑现自己上辈子的承诺,他会永远、永远陪在自己的爱人身边。
*
月亮爬高了些。
谢卿晟收到了律师团队的汇报。
按照目前的状况,那帮混混大概率会因为盗窃锒铛入狱,短时间内不能再胡作非为了。
谢卿晟捏了捏眉心。
还好赶上了。
这一次……没有再让迟遇受那么重的伤。
上一世,迟遇的左胳膊骨折过。由于疏于护理,一直愈合得不够好。
哪怕多年之后,一到阴雨天,他的左胳膊都会隐隐作痛。
这个时候,谢卿晟不肯让佣人帮忙,都是自己给迟遇绑好热敷贴,再轻轻给他按摩、止痛。
但谢卿晟并不知道迟遇为什么会骨折。
直到结婚后的第一个夏天,那个雷雨天,谢卿晟又在给迟遇按摩时,迟遇看着外面的雨,轻声说了出来:
“那天……八年前的今天……我查到了高考成绩。”
“我没有去填志愿。我放弃了。”
“那天,我其实……很难过。”
“回家的路上,我和笑笑遇到了一群混混。”
“若是平常,我不会和他们打架。哪怕他们挑衅我,我也会尽量躲开。”
“但那个晚上,我太生气了,又很难过,就和他们打了一架。”
“我的胳膊就是那天骨折的。”
说着说着,迟遇停下了。
因为,他看到谢卿晟,这位谢氏集团的掌舵人,这位在人前永远冷着脸,被媒体描述为“情感缺乏症”的谢总,正眼角发红地望着自己。
迟遇轻叹一声,抬手摸了摸谢卿晟的眼角,柔声道:“好啦,好啦,我现在没事了。”
“我现在不是挺好的?你别难过了。”
谢卿晟抱住迟遇:“我不难过。”
“我就是心疼。”
迟遇:“……”
这两有区别?
谢卿晟再次将迟遇的胳膊捧在手里,轻柔地捏着按着:“我要是能穿回去就好了。”
“我一定不会再让你受伤。”
“我一定……无论如何都要保护好你。”
迟遇没有应声,只是捏了捏谢卿晟的脸,轻笑了一下。
谢卿晟趁势抓住迟遇的右手,咬住了他的手指……
咬着咬着,牙齿就来到了别的地方。
外面雨声不断。
卧室燕子呢喃。
风停雨住之时,谢卿晟依然在为迟遇按摩。
只不过按摩的部位变成了腰。
迟遇已经有些迷糊了,抱着枕头低语着:“其实……”
谢卿晟:“嗯?”
迟遇:“其实,就算你穿了回去……见到了我,想要帮助我……”
“我也不会相信你的……”
“那个时候的我不可能相信你……”
“要是有人突然对我好……我只会……”
“我只会躲起来,不可能接受这种好意……”
……
“谢先生?”刘叔的声音,将谢卿晟从回忆里拉了出来。
谢卿晟振作精神,道:“您说。”
“谢先生,迟先生他们已经平安到家了。”刘叔汇报着。
谢卿晟:“好。”
刘叔:“之后还是按原计划进行?”
谢卿晟:“对。”
明天……后天……
很快我就能带着迟遇离开这个地方。
可惜,只能以他所不喜欢的方式。